各具特色的国外物业管理
2013-05-10
  物业管理始于19世纪60年代的英国,当时英国工业大发展,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出现了房屋出租,为维护信用者的权利,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于是出现了专业的物业管理。自此,物业管理传遍世界各地,并受到各国的普遍重视。近年来的中国房地产业逐渐趋向商品化的过程中,规范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日益受到各方面的关注与重视。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作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笔者对多个国家物业管理进行了考察,从中受益良多。各国在完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加强社区物业管理、规范业主委员会职责、维护业主权益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本文简单介绍一些国家的物业管理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希望能够给我们正处于成长中的物业管理行业有所帮助。

  荷兰:提前介入的物业管理

  荷兰人注重生活质量,对住房的要求很高。荷兰每个社区,都有一个或几个物业管理机构。荷兰的法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必须全方位投入居住区的开发建设工作的每一次的议程讨论,出席人员都必须签到,如有缺席,在某一环节的工程质量上出了问题,国家必须区分情况追究法律责任。物业管理的提前介入,有得于督促开发商一项项落实配套设施,确保工程按期投入使用。有些缺陷在施工中还可以弥补,倘若等到工程完工后,木以成舟,则难以弥补。有了物管员的参与,可以起到监督和检查作用,可以严把工程质量关。

  在荷兰,一般小区都有一个物业管理小组,通常由3-5人组成,配备物业管理员、门卫和工程技术人员等,还有一个业主委员会。居民从小区的业主中选聘有文化、懂管理、办事公道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产生后,如小到一些费用的分摊,则可以由物业管理小组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召开会议讨论通过。

  德国:一丝不苟的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的运作严格按《房产管理法》进行,德国全国有物业管理公司联合会,各州有地区性的物业管理公司协会,有严格的行规以规范物业管理公司的运作,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以保证物业管理的质量。

德国很少有向我国城市普遍存在的那种封闭或半堵塞形式的居民小区。德国小区物业公司的职责分为两大块,一方面是接洽房屋买卖和租赁业主,一方面是负责小区常规的检查和管理工作。如果受业主委托,物业公司还负责业主水电暖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物业公司的小区通常只配备有两三名固定工作人员,负责定期检查防火,防盗设施和地下车库管理等。一旦出现故障,拨打物业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物业公司可以迅速指派维修人员处理。

  物业公司除了管理房产的日常事务之外,每年都要组织一次所管理辖的房产区的业主大会。物业公司必须在业主大会上公开过去一年有关房产账务情况,并向业主们提交一分当年的物业计划。物业公司的聘用期限只有5年,如果再次聘用需要再签合同。物业公司的报酬没有统一标准,根据其工作质量以及房产规模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

  俄罗斯:福利型的物业管理

  在住宅物业领域,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对住宅实行无偿私有化,将现有住房无偿转归住户所有。住宅私有化了,但物业管理、房屋修缮仍由国家承担,全部免费,因此也就没有业主委员会和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前苏联时期遗留下来的住宅和公用设施早已老化,不进行大规模维修已无法正常使用。而政府根本无力承担这一巨额开支,俄政府原计划对物业实行有偿管理,但遭到全社会的反对。为了缓解低收入群体对社会改革的不满情绪,俄政府将分阶段对福利制度进行改革,目前暂时保留在公共住房和物业管理方面的优惠政策。

  瑞士: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

  瑞士的居民社区以地理位置划分,一个社区中往往有多家物业公司管理的房产。每栋居民楼都有一名与物业公司签有合同的物业管理员,负责楼内的清洁卫生,楼周围绿地的修整,管理员一家必须住在楼里的一个单元内。凡住户需要服务的,大小事情都可以找管理员,管理员则将住房诸如修门窗、换家具、粉刷房屋、修理更新电器等需要及时通知物业公司,住户也可以打电话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则及时联系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各类专业公司。有关专业公司很快便会给住户来电话约时间,登门服务。负责此事的物业公司技术服务部一般只有一两个人住,一切服务都已社会化。社区内的公园不论大小一律免费,体育健身场所对本社区居民有优惠。

  瑞士物业管理的特点,就是为物业者增值,为房主和住户提供方便的生活条件和优质的服务。物业小区的管理不搞大而全,面是按社区的安排将服务设施出租,以物业管理促进社区建设,以物业建设推动社区管理,使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协调。

 这些都是物业管理工作中可以借鉴的经验,同样,作为物业企业的服务者,我们在进行软件开发的时候,也博采众长,不断的提高和完善我们的产品,就如现在,我们的系统从的分类来讲,已经达到了十二个子系统,这些大部分都拥有软件著作权,如果客户有意愿了解,以逐个查看我们物业管理系统的各个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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